青岛2015年二手房公积金政策

2024-05-19 02:32

1. 青岛2015年二手房公积金政策

按照现行政策,夫妻双方符合贷款条件的,二手房最高可贷款35万,仅本人符合条件的,最高可以贷款21万。如果你是30岁,60岁退休的话30年应该不是问题。

青岛2015年二手房公积金政策

2. 青岛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使用公积金办理贷款,具体流程如下:
一、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二、借款人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3. 在青岛买二手房用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二手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材料及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交易双方夫妻二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卡。
与房屋产权所有人(包括住房共有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交易合同原件3份;交易房屋的共有人未在房屋交易合同上签字的,需提供其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交易房屋的权属证书,即《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要提供《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预付购房款票据、契税完税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以所购住房或其他抵押物抵押的,还需要提供贷款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对交易房产或其他抵押物的评估报告原件3份。
涉及保证担保的,需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在青岛买二手房用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4. 青岛市内三区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及流程

一、办理场所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辖区管理处
二、办理所需材料
提示:以下所需材料中须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齐原件,管理处工作人员核对后,将原件退还给申请人,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 
(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表格下载] [表格示范];
(二)工资收入证明(单位签盖公章)[表格下载];
注:收入证明出具的时间距贷款时点不能超过一个月。
(三)身份证明及婚姻关系证明
1、身份证明: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索引页及单页复印件一份(集体户口提供本人户口单页);
注: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应提供在本市的有效居住证明。
2、婚姻关系证明:
(1)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能体现夫妻关系的可不再提供结婚证; 
(2)申请人未曾结婚、离异未再婚或丧偶未再婚的,需由本人现场签署具结书。
存在以下特殊情形的,应追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a、申请人提供的户口簿婚姻状况标注为已婚的;
b、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息中申请人婚姻状况为已婚的;
c、住房公积金综合交易系统曾有贷款记录,经查询发现存在夫妻双方申贷信息的。
存在上述情形的,申请人除签署具结书外,还需根据具体情形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或其配偶的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等相关材料。如申请人对征信系统记载的婚姻状况有异议应进行异议处理。
注:申请人无法到管理处现场签署具结书的,应通过公证书进行具结,或对本人签署的具结书进行公证。(四)卖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卖方有共有人的,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卖方在指定银行开设的存款帐户存折复印件一份或在指定银行开设银行卡及开卡明细一份(存折或银行卡应和卖方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六)网签《青岛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一份;
(七)购房首付款收据复印件一份;
(八)中心备案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一份;
(九)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一份(未办理联名卡的申请贷款,可现场办理);
(十)过户前的房产证原件(地址变更的需提供地址变更证明一份)如交易房屋的房产证中没有载明建成年代的,需提供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载明房屋建成年代的调档证明原件一份;
(十一)办理共有产权的还需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十二)市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或材料。 
三、办理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持本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到管理处贷款专柜进行贷款资格的初步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的,领取《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到约定评估机构办理房产评估手续,同时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网签手续。
(三)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卖方持贷款所需材料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专柜办理贷款手续(房屋的买方或卖方,涉及产权共有人的,需产权共有人一同办理),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后,进行信用查询,登记并打印《青岛市公积金贷款预审意见》(组合贷款,需申请人持《青岛市公积金贷款预审意见》及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商业贷款申请),申请人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按要求申办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贷款登记信息审核后,打印《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
(四)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卖方本人(房屋的买方或卖方,涉及产权共有人的,需产权共有人一同办理)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及抵押手续(在李沧区域购房的借款申请人将产权过户收件回执送李沧管理处)。
(五)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借款人缴纳相关税费后,中心工作人员到房产登记部门领取《房地产他项权证》,办理贷款发放手续。贷款到帐后,借款人到贷款专柜领取《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支付凭证》等材料。 
提示:
贷款申请人(配偶)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贷款手续的,须办理委托公证手续, 公证书内容不仅要明确受托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事宜,还要明确由受托人代为签署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授权书》。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6-0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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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青岛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最新政策解读

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首次和二次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至30%。原规定中对于二手房购房使用公积金门槛较高,首次贷款购买二手房最低首付比例是40%,二次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则为60%。在首付比例降低的同时,对于二手房房龄的限制仍然存在,房龄在10年以内的可以申请到最低首付3成,房龄超过10年的二手房,房龄每增加5年,首付比例增加10%,仍然是30年封顶,即1986年以前的二手房,不能参与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核对申请条件,看是否满足申请条件。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3、申请时已连续六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4、具有真实、有效的房地产交易及交易合同或协议,且首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6、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和产权共有人同意以所购房产及其权益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7、借款申请人与售房人不得为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关系,不得有其他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厉害关系;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提交资料签订购房合同后,买卖双方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所需材料:
1、买方需提供的资料和份数: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3份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2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2份复印件。
(4)符合规定的住房买卖合同或协议正本1份和1份复印件。
(5)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

青岛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最新政策解读

6. 2015年青岛二手房交易流程是什么样的?

第一步:选择房源
选择二手房房源可以有多种渠道,一是到正规的房地产中介寻找房源信息。二是通过亲戚朋友、熟人同事的介绍。三是查询房地产网站或者报纸登载的信息,如搜房网等。此外,还可以实地去找房源,比如中意哪个小区的房子,可以去小区物业部门或居民询问,一般都能问到不少信息。

第二步:产权审查
对于二手房来说,购买之前最重要的是把房子的来历摸“清楚”。
第一,要看二手房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和可靠,审查该房的“两证”相关文件,没有两证的房屋,不得买卖。有些房主卖房时注明“产权证在办理中”,专家建议,这样的房子即使便宜也不能买,万一办不了证,损失就大了。为慎重起见,购房者可向房地产登记机关调查核实相关证书及其记载内容的真实性、同一性。了解拟交易的房屋是否有产权争议。
第二,选中一套房子,还要了解房子的产权是否与他人共同拥有。根据规定,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主体共有的,应当审查(提交)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第三,二手房交易前,买方应当查看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有没有行政机关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查封。
第四,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抵等情况。若有抵应当取得出卖人已经通知抵权人的书面证据,或者取得抵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证明。
第五,要看所购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此外,还要看所购二手房的建筑面积是否准确无误,因为有时会出现所售房屋实际面积与产权证上注明的面积不符的现象,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产权证注明的为准;看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是同一人,如果不是,还须了解他们是什么关系;应考察房屋的质量、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第三步:双方谈价如果通过以上程序购房者选好了房子,那么下一步就是双方谈价了,看看房子到底值多少钱。但不少购房者发现,买卖双方很难谈到一块去,难以达成一致的价格。
专家建议,估算二手房价格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对普通人来说,首先要仔细了解可能影响房价的房屋质量问题。二手房因为居住了一段时间,购房者应认真仔细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房子是否改动过内外部结构,因为有些私自改动会影响房子的坚固性甚至寿命。第二,观察房屋的户型是否合理。比如房子朝不朝阳,或者有没有“黑房”。房间里有没有渗水、开裂等明显问题。第三,考核房屋的配套设施。是否开通了管道煤气,电压和水压是否合格。如果房子不存在以上的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参考周边的二手房价对价格有个基本的认识。除了根据以上估价方法,二手房在交易时还需要到专门的评估机构估价。如果是不通过中介进行交易,则需双方到指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主要用于核定房屋的价格,便于双方进行交易和买房申请贷款。不过二手房交易手续相对繁杂,可以委托专业的机构来代理。
第四步:签订合同。
需要提醒的是,签订购房合同,双方一定要使用标准合同———《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由市房产管理局监制,在各区房产管理局、市房地产交易互换中心都有售。签合同时,需要填写清楚房屋坐落位、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土地使用权证编号、约定的房价、具体付款方式等。专家提醒,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业主的承诺,签合同时,应在合同或协议中标明各方的责任义务及业主对客户的承诺等,这样就有利于避免纠纷的产生,即使纠纷产生,也有据可查;明确违约责任。如逾期交房、悔约及其他违约情况的处理都应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
第五步:“两证”过户。
签订合同时,买方就需要交付定金,然后购房者和房主到该房屋的房证填发单位区房产局办理过户,过户时一般缴纳首付款。双方过户要准备以下资料:武汉市房产交易权属登记申请表、《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两份、《评估报告》、调测绘图纸两份、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一套、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办好《房屋所有权证》后,购房者要到土地部门办理土地证。同样到区土地管理局办理,需要以下资料:原房东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交易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购房者刚办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一份;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也办理完毕。办理过户手续比较繁琐,而普通老百姓由于缺乏房地产交易知识,没有相关经验,不了解有关部门的办事程序,可以委托专业的中介公司办理房产过户。
第六步:申请贷款。
如今,二手房价越来越高,不少购房人需要通过贷款才能圆自己的住房梦。目前银行都开展了二手房贷款业务。购房者申请贷款需要准备一些资料:身份证、户口本、经济收入证明、拟购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签署的《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然后向担保公司提出贷款申请,经过担保公司的调查审批后,购房者要签署《借款合同》、《抵合同》、《抵物清单》、《委托书》和《抵登记申请表》等一系列设定抵所需的资料。
第七步:办理房贷。
购房者拿着申请贷款时签署的《借款合同》、《抵合同》、《抵物清单》、《抵登记申请表》,新办理出来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抵评估报告》,到区房产管理局办理《他项权证》。在担保公司开具了《放款通知书》后,买卖双方带着各自的身份证和新办理出来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他项权证》来到银行。双方用自己的身份证开立账户,银行将购房者申请的贷款划至房东的账户上,购房者自己的账户以后就是每个月还款的账户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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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青岛买卖二套房,并且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青岛买卖二套房,并且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8. 青岛市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一、初审贷款资格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房屋价格、房屋竣工年限初步计算可贷额度和年限,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二、测绘评估
(1)买方持身份证复印件、所购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到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1~9号窗口对交易的二手房进行上市资格审查、测绘。
(2)买卖双方到指定房屋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三、发放贷款承诺函
(1)卖方持本人身份证、农行存折、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签字按手印);买方及其配偶持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公积金查询单、《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纠贷款部申领《二手房贷款承诺书》,并在承诺书上签字按手印。
(2)办理完中领《二手房贷款承诺书》的手续后,买卖双方持《房屋买卖契约》或《青岛市已购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合同中需注明贷款划入的卖方存折号)、《评估报告》、《抵押贷款补充协议》等到贷款部申请,工作人员审查无误后向申请人发放贷款承诺函。
四、贷款受理买方持贷款申请材料(见本材料反面《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到贷款部递交贷款申请。
五、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贷款批准后,借款人应跟踪房地产交易中心过产情况,待买方缴纳税费后,持交费凭证和相关材料(详见见本材料反面的《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贷款部(东海西路l0号:电话:
3899503、)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办理保险,提交抵押登记材料等。
六、发放贷款抵押登记办理完华,贷款部应于收到《房屋他项权证》后发放贷款(每月23~28日不划款)。申请人应按合同要求每月27目前,将应还款金额存入还款卡,以避免出现透支。
七、正常还款贷款划款后当月27日(如贷款划款日在当月27日后,则于次月27日)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自贷款划款之日起至该日的贷款利息(按日计算)。第一次偿还贷款利息的次月起,借款人于每月27日按合同约定的月还款额偿还贷款本息。
八、结清还款按合同约定还清贷款后,借款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撤押证明、《房屋他项权证》等,然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撤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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