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投资的根本原则为

2024-05-19 05:24

1. 社保基金投资的根本原则为

法律分析:1.安全性原则
安全性原则是指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预期收益应该建立在无风险或者尽可能低风险的基础之上,当高利润与安全性发生冲突的时候,应该首先考虑安全性。这就使投资项目的选择要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下进行。
2.收益性原则
收益性原则是指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必须要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并且以增值为目标。因此社会保障基金应注重长期投资,不进行短期的、风险较大的投资。在考虑盈利性的同时,还应兼顾其投资的社会效益,使其投资项目与政府的政策目标相一致,发挥社会经济的最大效用。
3.流动性原则
流动性即投资在不发生价值损失条件下的变现能力。由于支付保险金或保险费用的需要,投资必须能够迅速地融通、变现和周转,而不能发生基金支付的中断和迟延。,为此应该限定不同基金投资方式的比例,根据社会保障不同项目的特点来协调搭配投资期限,使基金投资在应付日常支出的前提之下充分发挥效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 第十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委托投资的,应当选择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专业托管机构分别担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聘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发布选聘信息、组织专家评审、集体讨论决定并公布选聘结果。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制定投资管理人、托管人选聘办法,并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社保基金投资的根本原则为

2. 社保基金投资的根本原则为

1.安全性原则
安全性原则是指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预期收益应该建立在无风险或者尽可能低风险的基础之上,当高利润与安全性发生冲突的时候,应该首先考虑安全性。这就使投资项目的选择要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下进行。
2.收益性原则
收益性原则是指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必须要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并且以增值为目标。因此社会保障基金应注重长期投资,不进行短期的、风险较大的投资。在考虑盈利性的同时,还应兼顾其投资的社会效益,使其投资项目与政府的政策目标相一致,发挥社会经济的最大效用。
3.流动性原则
流动性即投资在不发生价值损失条件下的变现能力。由于支付保险金或保险费用的需要,投资必须能够迅速地融通、变现和周转,而不能发生基金支付的中断和迟延。,为此应该限定不同基金投资方式的比例,根据社会保障不同项目的特点来协调搭配投资期限,使基金投资在应付日常支出的前提之下充分发挥效益。
一、社会保险有哪些筹资方式
养老保险筹集资金的模式包括三种:现收现付制、完全积累制和部分积累制。所谓现收现付制,简单来说就是预先计算出一定期间(通常为1年)内一国养老保险的总支出额,然后据此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比例并进行征缴,用当期所得支付当期支出的模式,也就是由正在工作的一代人负担已经退休的一代人的养老责任,因此也叫代际转移模式。所谓完全积累制,则是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一定比例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存人劳动者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交由某一投资基金进行管理投资以实现保值增值,等劳动者退休后由基金将投资所得的回报以年金的方式向其逐月发放的模式。所谓部分积累制则是现收现付模式和完全积累模式两种方式的结合,即当期所收缴的养老保险费在满足一定时期支出需要的前提下又留有一定的储备的模式。
二、债券与股权有什么区别
股权和债券的区别有:
1、投资方式不同:债券投资是以债券的形式投资,即投资之日按照合约,在投资的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利息,到期后,连本带息一起收回。股权投资是以股权所有者的形式投资,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
2、投资对象不同:债券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对象有一定的差异性。债券投资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券,以及以成熟、现金流稳定的企业为主。股权投资主要投资于新兴的、增长潜力巨大的企业,以中小型企业为投资重点。
3、投资风险和收益不同:由于债券和股权投资性质的差异,因此在收益和承担风险上也有很大的差异性。与股权投资相比,债券投资风险相对较低,收益也相对较低。债券投资收益与债券利率、债券面值、债券价格和债券还本期限等因素有关。常见的债券投资风险有: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等。然而股权投资是一种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投资模式。如果投资了一个成功的企业,则可能获得高额回报,否则亦可能面临亏损,这一种典型的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方式。
4、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不同:从法律关系上看债券投资是基于债务关系而产生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而股权投资是基于投资关系而产生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一般而言债券投资者不介入公司决策。然而在股权投资参与下,投资者拥有公司重大决策的权利,并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第十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委托投资的,应当选择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专业托管机构分别担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聘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发布选聘信息、组织专家评审、集体讨论决定并公布选聘结果。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制定投资管理人、托管人选聘办法,并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3. 社保基金投资的根本原则为

法律分析:1.安全性原则
安全性原则是指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预期收益应该建立在无风险或者尽可能低风险的基础之上,当高利润与安全性发生冲突的时候,应该首先考虑安全性。这就使投资项目的选择要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下进行。
2.收益性原则
收益性原则是指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必须要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并且以增值为目标。因此社会保障基金应注重长期投资,不进行短期的、风险较大的投资。在考虑盈利性的同时,还应兼顾其投资的社会效益,使其投资项目与政府的政策目标相一致,发挥社会经济的最大效用。
3.流动性原则
流动性即投资在不发生价值损失条件下的变现能力。由于支付保险金或保险费用的需要,投资必须能够迅速地融通、变现和周转,而不能发生基金支付的中断和迟延。,为此应该限定不同基金投资方式的比例,根据社会保障不同项目的特点来协调搭配投资期限,使基金投资在应付日常支出的前提之下充分发挥效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 第十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委托投资的,应当选择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专业托管机构分别担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聘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发布选聘信息、组织专家评审、集体讨论决定并公布选聘结果。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制定投资管理人、托管人选聘办法,并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社保基金投资的根本原则为

4. 社会保障基金以组合方式投资保值,主要投资于国债、银行存款、金融债券等有固定收益的产品,不向个人投资

     A         试题分析:根据题意,社会保障基金以组合方式投资保值,投资有固定收益的产品,不向个人投资,主要是考虑投资的安全性,故A入选。题中固定收益的产品收益比较低,所以这类投资主要考虑的不是收益性,故排除B。C选项观点与题意不符,题中没有涉及投资的流通性,故排除。D选项观点与题意不符,投资没有固定性,故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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